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委办发〔2019〕8号
各区市县党委、人民政府,各开放先导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制度、平台、数据、应用、行业”五位一体工作推进思路,以信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为保障,以信用平台建设为支撑,以信用信息归集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应用为核心,以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为导向,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大力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努力强化诚信意识,积极营造诚信氛围,全力打造优异的城市营商环境,为加快推动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加快“两先区”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建设目标。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的原则,分两个阶段实施。
1.加快推进阶段。2019年底前,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与各地区、各部门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实现实时归集共享,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初步形成,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2.全面提升阶段。2019年底至2020年底,信用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全面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现全领域覆盖,信用产品得到广泛应用,信用服务市场不断扩大,城市诚信文化氛围更加浓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快完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征集规范》,定期更新发布《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应用目录》和《大连市典型守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清单》《大连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积极推动信用地方立法进程。
(二)进一步加快完善信用平台建设
2.完成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工程,实现与各地区、各部门的互联互通与信息交换共享,实现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时对接共享。进一步丰富完善“信用大连”网站功能,充分发挥信用门户网站在信息发布、信用公示、信息查询和政策宣传的窗口作用,大幅提升网站点击量。
3.拓宽信用服务渠道,提升信用服务水平。通过“信用大连”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为社会提供全面的信用信息查询、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信用服务。采取在政务服务大厅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设立信用服务窗口、设置自助信用服务终端等方式,使公众能够便捷查询信用信息、获取信用报告。
4.健全和实施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做好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安全防护。进一步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查询使用登记和审查制度,严格依法采集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加大对泄露、篡改、毁损、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信用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征信机构及相关人员信用档案和违规经营“黑名单”制度。
(三)进一步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
5.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力度,进一步提高数据归集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快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整合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的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实现公共信用信息与征信信息、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信息等市场信用信息的共享。依托市人口库基础信息,启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形成统一的个人诚信档案。
6.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大连”等网站公布。
7.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用,加快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换发。各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在各自信息系统内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相关业务,将信息系统内原管理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替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建立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映射关系,同时所推送的信用信息必须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标项。
(四)进一步加快扩大信用信息应用领域
8.扩大公共信用信息公开查询接口、授权查询接口的使用范围,规范信用信息查询流程。重点加强行政领域与公共服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信用记录及信用评级报告的查询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各环节,作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处罚等行政事项的必要条件或重要参考依据。鼓励法人、自然人和信用服务机构在开展信贷融资、合同履行、社会服务、合作交流等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
9.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信用联合奖惩行为清单和措施清单,明确信用联合奖惩对象和责任分工,加大对失信主体的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力度,对守信主体提供全方位便利化服务。要将信用联合奖惩对象名单及行业失信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嵌入本部门业务系统,实现信用联合奖惩自动触发、实时实施和定期反馈。
10.建立完善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公共信用信息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本行业本领域失信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制定对应行政监管措施,加强失信市场主体重点监管。失信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和相应监管措施纳入《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应用目录》进行管理,作为行政部门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的依据。
11.加强基于自然人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应用开发。以市信用信息平台为依托,以“信用大连”网站、微信公众号、APP为载体,积极探索与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合作,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交出行、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旅游、信贷审批等领域开展应用创新,推动“信易贷”“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信易批”等应用场景落地。
12.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制定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公示期限,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丰富信用修复方式。探索通过事后主动履约、主动履行相关义务、申请延期、自主解释等方式减少失信损失,通过主动承诺、主动申请移出、接受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加公益活动等方式修复信用。按照“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对“黑名单”主体开展约谈培训,鼓励其主动修复信用,信用修复情况可作为“黑名单”退出的重要参考。
13. 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分析与预测预警。运用大数据分析工具,对归集的公共信用信息进行深入分析,进行多维度信息关联,挖掘各类信用信息间的因果关系,建立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信用监测与预测预警分析机制,定期发布分析报告。
14. 探索建立健全跨地区的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机制。重点探索与省内各地市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实现跨地区信用联合奖惩。
15.建立完善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全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重点领域行业监管部门通过开展信用承诺活动加强日常管理,信用承诺要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以规范格式向社会公示。
(五)进一步加快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16.激发信用服务需求。鼓励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购买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大力拉动市场用信需求,广泛引导用信主体在各应用领域查询信用信息,使用信用产品。鼓励各类机构强化信用应用,在合同履行、信贷融资、信用交易、社会服务、合作交流等方面,对信用良好的社会主体给予更多便利。增强社会组织对自身及成员的信用管理能力,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健全信用规范,将违法失信行为纳入会员信用档案,对失信会员实施信用动态管理。
17.加快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引入国内外知名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努力培育本地区综合性、专业化、特色化信用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全面提升我市信用服务行业整体服务能力,力争在技术标准、评估模型、管理方法等方面与先进地区接轨。鼓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发符合我市实际的个性化信用产品。
(六)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
18.加大诚信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主题宣传活动。采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多渠道广泛开展诚信宣传,重点加强对诚信典型案例与失信惩罚案例的宣传推介。广泛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开展“诚信好人”“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诚信实践活动,支持相关部门开展系列诚信活动。广泛开展诚信公益广告宣传,发挥各地区、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诚信主题设计一系列公益广告,在各媒体、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地点展示。
19.加强信用培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全面开展信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信用从业人员的信用意识和专业化水平。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和教育制度,开展信用知识培训活动,培育企业信用文化。
(七)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20.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和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进一步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提升政府公信力,以政府诚信施政带动全市诚信意识树立和诚信水平提高。
21.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推进政府及事业单位信用数据库建设,将各地区、各部门掌握的政务失信信息纳入平台,建立信息报送及共享机制,加大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戒和曝光力度,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提供支撑。
22.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
(八)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23.生产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和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制度。深入推进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对于失信企业在办理通关、海关认证、贷款融资、行政许可、公司上市、土地使用和评优表彰等方面实施限制措施,探索对存在安全生产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措施。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共享。
24.物流领域信用建设。持续推进物流企业相关信用信息征集,完善物流行业信用评价,加强物流企业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避免“丢件”“摔件”等不良现象发生。
25.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创新金融信用产品,改善金融服务,维护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和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引导规范企业建立诚信管理制度,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制定金融领域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进一步扩大金融领域信用报告的覆盖范围,引导其为农户和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服务。严厉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等非法金融活动,全面监测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及运用情况。
26.税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纳税人基础信息、各类交易信息、财产保有和转让信息以及纳税记录等涉税信息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交换、比对和应用工作。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发布制度,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分类管理,发挥信用评定差异对纳税人的奖惩作用。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推动逃税骗税和“假发票”问题治理,及时在“信用大连”等网站曝光逃税骗税和重大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等失信信息。
27. 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工程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标准,建立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信用承诺制度,依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强化信用信息常态化归集,实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共享。
28.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加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强化联动惩戒,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企业信用记录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9.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建设。扩大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范围,建立涵盖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履约等情况的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健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用信息及信用评级报告的应用。
30.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完善信用考核标准,实施分类考核监管,推动交通运输失信问题治理。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展超限超载运输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加大对出租车、网约车无照运营、无证上岗、线上登记与实际车辆不符、违法使用或故意泄露乘客信息等行为的惩戒力度。
31. 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志制度,推广应用网站可信标志,为电子商务用户识别假冒、钓鱼网站提供手段。强化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健全消费者投诉举报制度,加强沟通衔接,及时处理回应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持续归集整理电子商务平台以及为电子商务提供支撑服务的代运营、物流、咨询、征信等相关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实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共享。
32. 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开展企业诚信统计承诺活动,营造诚实报数光荣、失信造假可耻的良好风气。完善统计诚信评价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统计诚信评价制度和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
33.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领域信用建设。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实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共享,并将信用记录及信用评级报告查询结果作为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
34.会展领域信用建设。推动展会主办机构诚信办展,践行诚信服务公约,建立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单位信息披露制度,推广信用服务和产品的应用。
35.广告领域诚信建设。推行广告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打击各类虚假广告,突出广告制作、传播环节各参与者责任,完善广告活动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淘汰机制,将相关领域失信信息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九)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36.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信用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用管理和行业诚信作风建设,加强对无证行医、非法医疗、假药过期药等医疗问题失信行为的治理,公开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医生信息,公示具有药品生产、流通、销售资格的企业名单,通过“信用大连”等网站公布非法行医“黑名单”,建立医疗卫生领域企业和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健全医疗服务信用分类监管机制。
37. 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进行公示,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加强拖欠工资问题治理,依法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严重拖欠工资的,依法纳入“黑名单”并推送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加强扶贫脱贫失信问题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力度。
38.教育领域信用建设。加强教师诚信档案建设,开展教师诚信承诺活动,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考试作弊治理,将考试作弊失信行为记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在“信用大连”等网站公布。
39.科研领域信用建设。加强科研人员诚信档案建设,将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责任人和责任主体的失信行为记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在“信用大连”等网站公布。
40.文化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娱乐、演出、艺术品、网络文化等领域文化企业主体、从业人员以及文化产品的信用记录。加强对经营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的治理,严查捂票屯票炒票、票务销售虚假宣传等失信行为,加大对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高价购票的打击力度。
41.体育领域信用建设。制定职业体育从业人员诚信从业准则,建立职业体育从业人员、职业体育俱乐部和中介企业信用记录。加强对假球黑哨、使用兴奋剂问题的治理,坚决采取司法惩戒和行业自律,对假球、黑哨等行业不正之风加大打击力度,严打涉黑行为,净化足球等球类运动的发展环境。常态化开展反兴奋剂教育,提升兴奋剂查处的能力和质量,及时对外公布处理结果。
42.旅游领域信用建设。制定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推动旅游业消费者意见反馈和投诉记录公开,建立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从业人员等信用记录,实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共享。加强“不合理低价游”治理。
43.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依据国家统一的服务标准和诚信评价标准,拟订实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发展战略,推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实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统计、考核制度。加大专利代理失信行为公开力度,受理公众举报,探索将相关企业和代理人失信行为共享至联合惩戒部门。强化知识产权领域教育和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树立诚信典范,营造良好诚信环境,定期将宣传结果及相关材料汇总,及时在“信用大连”等网站公布。
44.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加强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开展环保领域信用评价,实现环境保护信用数据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共享,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治理,依法对严重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企业和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的环评、检测、治理和咨询等第三方机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45.社会组织诚信建设。依托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加快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引导社会组织提升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范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行为。把诚信建设纳入各类社会组织章程,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信用建设中的作用,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快完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对非法社会组织进行治理。加强对“假彩票”问题的治理,严厉打击网售非法彩票,查处地下私彩和网络赌博,严打制假彩票团伙和伪造变造彩票、线上买票线下出售假票行为,加强对赌博行为实时监控,严控滥用第三方平台参与非法彩票销售活动。加强对慈善捐助失信问题的治理,对诈捐、骗捐、冒用慈善组织名义组织义捐活动、慈善组织违法违规使用善款等行为,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惩治力度,及时将失信行为通过“信用大连”等网站公布。
46.保险业诚信建设。加强保险公司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定和管理,提高行业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强化自律约束,重点整治违规销售、拒不依法履行赔偿义务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保险领域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对被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继续发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将严重失信行为作为资格禁入条件。加强对“骗取保险”问题的治理,严格落实保险实名登记制度,建立保险实名查验登记平台,对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经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打骗保行为,强化多部门联合惩戒,及时将失信行为通过“信用大连”等网站公布。
47.互联网应用及服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网络信用评价体系,对互联网企业的服务经营行为、上网人员的网上行为进行信用评估,记录信用等级。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主体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通报相关部门并进行公开曝光。加强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治理,加强对传播虚假信息、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的全网监控,对相关信息及账号实施联动处置,鼓励网民监督举报网络失信行为。持续归集整理相关领域信用数据,实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共享。加强电信网络诈骗治理,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完善投诉举报渠道,在不侵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将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组织和个人在“信用大连”等网站公布。
(十)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48.法院公信建设。提升司法审判信息化水平,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鼓励诚信交易、倡导互信合作,制裁商业欺诈和恣意违约毁约等失信行为,引导诚实守信风尚。加强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的治理,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动各部门联动惩戒。
49.检察公信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创新检务公开的手段和途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及时将相关失信信息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共享。
50.司法系统公信建设。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推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用档案建设,推动建立司法从业人员诚信承诺制度。
51.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全面推行“阳光执法”,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整合公安系统信息资源,在不侵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将交通安全违法情况、消防安全违法情况分别记入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并依法通过“信用大连”等网站公布。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各牵头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配合部门要负责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要落实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明确牵头部门,确保专人专责,全面加强对信用信息共享、信用产品应用、信用市场培育、信用培训宣传等各方面工作的支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全力支持信用平台建设、信用产品研发应用、信用培训宣传、重点领域创新示范、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等工作,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考核督导。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开展信用信息报送、联合奖惩实施等情况月报制度,纳入相关责任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总结信用工作的落实情况与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阶段性信用工作改进方案。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